近日,一家名為比特幣亞洲閃電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亞閃”)已經出現兌付危機,疑似跑路,該平臺曾代客操盤比特幣投資,承諾給投資者固定分紅以及隨時提現。但在1月5日,“亞閃”不僅停止分紅,網站也已經關閉,疑似帶著投資者的上億元資金出逃。
涉嫌集資詐騙
在專家看來,“亞閃”屬于明顯的詐騙行為。黃金錢包首席研究員肖磊表示,“亞閃”屬于明顯的詐騙行為,先給你分紅,吸引你繼續投入,最后等資金量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這類平臺會卷款潛逃,這種詐騙行為不僅發生在比特幣行業,國內很多行業也都出現過。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薛洪言同樣表示,從運作模式上看,這個平臺具有典型的詐騙平臺特征,即以絕對高息(日息1.3%,折合年息474.5%)誘惑投資者,持續運營一段時間并正常付息,一方面吸引更多的投資人,一方面誘導存量投資者投入更多的資金,最后某個突發因素導致騙局模式難以為繼,平臺跑路。
實際上,“亞閃”的利潤來源同樣站不住腳?!皝嗛W”營銷信息提到,隨著近期比特幣市場價格的大幅震蕩,圈內逐漸興起一種新職業,俗稱“搬磚”,這些“搬磚”的搬運工們每天關注各大比特幣交易平臺,一旦發現差價,即從價低的平臺買入比特幣,轉到價高的平臺售出,從中牟取差價利潤,這就是“亞閃”的利潤來源。
肖磊表示,通過比特幣交易平臺進行套利的成本非常高,需要有硬件和軟件的支撐,屬于程序化交易。如果真的可以達到套利的水平,就不會向市場去募集資金了。這種賺差價的行為,任何市場都存在,但主要看的是成本和空間,比特幣市場空間一度比較大,各平臺的報價有較大的差異,但目前慢慢趨于一致,套利空間越來越小。很多套利實際上是利用衍生品市場,比如一些平臺有期貨形式的杠桿類做空,降低了套利的成本,但這都非常專業,需要硬件和軟件以及人員配合,一旦組建起來,其成本非常高,甚至需要數百萬元,而一旦套利空間消失,平臺開始限制買賣的頻繁程度,或者說提升交易費用等,都會讓這種套利直接虧損。因此所謂的比特幣跨平臺套利,是被高估了的,很多人實際上只是借助這個說辭,去忽悠投資者罷了。
薛洪言表示,就“亞閃”給投資人解釋的盈利模式來看,本身也不具有可持續性。各個比特幣交易平臺之間雖然存在價差,但沒有人能保證價差的大小以及價差能持續多久,在這種情況下向投資人承諾每天1.3%的分紅,本身就暴露了該平臺在運作模式上缺乏起碼的論證,詐騙本意非常明顯。
律師稱應盡快報案
對于投資人而言,律師建議應盡早去公安機關報案。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表示,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任何投資都是不能保證收益的,承諾每日返利分紅1.3%肯定不符合正常的商業邏輯。投資者應當查詢“亞閃”的網站是否經過合法備案,其交易資金是通過何種渠道匯出,收款方是哪家。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些微信群的組織者用高收益誘騙投資者參與交易,在投資者發現問題后迅速消失,且交易資金通道和去向均不明,上述特點說明其行為涉嫌詐騙,建議投資者聯合向公安機關報案。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互金委員會副主任肖颯表示,公檢法機關會認定這個平臺的行為涉嫌詐騙。投資者應當將自身與平臺之間的合同找到,然后收集與平臺非法行為相關的數據材料,及時到平臺注冊地公安機關報案。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嫌疑單位已經逃匿,可以申請檢察院介入調查,把涉案財產封存?!?月5日,《關于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發布,正好可以適用重大金融詐騙案件嫌疑人逃匿的情況,及時給被害群眾返還資金,沒收嫌疑人的其他資產?!毙わS說道。
兩種正規渠道投資比特幣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國內的監管層并沒有明令禁止比特幣交易的存在,但是投資者還是應該選擇正規的投資渠道。1月6日央行發布的公告中也重申,根據《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比特幣是特定虛擬商品,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機構及個人投資者應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自擔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王德怡表示,目前在我國從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的行為,法律并沒有完全禁止,投資者可以將其作為互聯網上的商品進行買賣,應當自擔風險。不過,投資者參與任何交易,首先應當在確保交易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進行,勿必審核對方主體資格、資金渠道、交易模式等,并要簽訂書面的交易協議書。
比特幣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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