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香港購買保險,風險真的很高嗎?
近日傳出銀聯卡不再支持境外支付保險費用的消息,這讓已經在香港購買了保險或打算前往購買保險的大陸居民頓時憂心忡忡。隨即,銀聯國際出面澄清并沒切斷中國大陸居民購買境外保險的支付渠道,只是限制將更加嚴格,但不會影響小額、非投資類保險產品購買。此前已有媒體在分析文章中指出,這是人民幣“跌跌不休”時期國家對現金流采取的管控手段,但官方卻一再否認此種說法,換之以“境外投保存在高風險”來反復叮囑群眾。但前往香港購買保險,風險真的那么高?
1.香港早已成為各國保險公司的大舞臺,而中國大陸早在1997年前就被香港保險業看好為潛在市場
經過150多年的發展,香港保險業已于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逐步形成了一個多元化、國際化、監管規范、制度完善的市場體系。馮邦彥在《香港:打造全球性金融中心——兼論大珠三角金融中心圈》中指出,香港長期以來都是全球保險市場中開放度最高的地區之一,擁有豐富的市場參與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程國強也指出,因其先進的基礎設施、資訊的自由流通和高效的監管體制,香港聚集了全亞洲最多的再保險公司,業已成為全球再保險中心。
迅速增長的內地赴港投保率,不經讓大家聯想到赴港瘋搶奶粉的大陸群眾,質疑這是否又是一次“突發事件”。實際上,早在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前期,便有學者對主權移交后香港保險業受到大陸因素影響的探討。在Business Insurance 1997年6月30日的一篇文章中,通過Michael Bradford 對多家在港國際保險公司的高層人員的采訪,不難發現大家均對回歸后的香港保險業持積極態度。盡管香港現行保險業會受到中央政權帶來的何種影響并不明晰,但毗鄰的大陸市場確是一塊實在的商機,他們早已摩拳擦掌,躍躍欲試。
2.香港保險業的發展及其監管模式和經驗實為中國大陸保險業所借鑒,而中國大陸這個潛力市場也早已向香港保險業打開
與標準中國大陸市場的香港保險業相對的是以香港保險業為學習榜樣的大陸保險業。程國強在《香港保險業的發展現狀及監管經驗借鑒》一文中便指出,面對在2008年下旬席卷全球的華爾街金融危機,國際上一些大型保險公司均先后出現嚴重的危機,甚至破產;中國的保險公司也受到金融海嘯沖擊,其中最明顯的就是投資富通股票的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出現巨額浮虧。但與之相比,香港作為全亞洲最多的保險公司的聚集地,其保險業雖然也在此次金融危機中出現波動,但仍然能夠保持較穩定的增長。因此,通過考察香港保險市場的發展狀況,分析香港保險業的監管特點,對于內地保險業如何應對金融危機的影響和沖擊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自2003年《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生效以來,兩地保險業交流也持續增強,香港保險業及其專業從業人員可以進入內地保險市場。并且,在此框架下通過且已于2015年生效的《關于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廣東協議》),使得香港保險品的多渠道分銷日益普及,全球保險及再保險公司也繼續視中國內地為最有增長潛力的地區。香港保險業在2015年首7個月中,其中國內地保費收入增長19.9%,長期保險及一般保險業務分別增長24.2%和11.7%。
3.面對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后存在的“風險說”,香港已修訂《保險公司條例》讓自律與他律相結合的監管模式更好的服務于大陸購買者
在1983年《保險公司條例》的基礎上,香港建立了一個健全的保險體系和監管制度,以實現有自律與他律相結合的監管架構。香港的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均采取政府監管及行業自律的兩級監管模式,這是香港的金融監管體系區別于內地的最大特征之一。1990年,香港政府成立保險業監理處,作為政府負責執行《條例》的監管機構。其主要職能是監管與監察保險業,確保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的利益獲得保障,以促進保險業的穩定發展。同時,香港保險業還積極推廣行業自律監管制度,以1988年成立的香港保險業聯會為主。其成立的目的是代表會員與政府及其他團體商討、制定規則及采取適當措施,務求保險業能在健全的基礎上發展。保聯會采取會員制,并下設上訴裁判處、管治委員會和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3個分支機構。
面對時下諸多“風險說”,香港保險索償投訴局已于2013年5月1日起,將處理索償投訴的服務范圍擴大至非香港居民,立法會也于2015年7月訂立《2015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將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已保障潛在和現有持保人的權益。因為大陸和香港是相互獨立的司法體系,境內居民赴港投保直接管理機構是香港保監處,而只要是合法保單均受香港法律保護,如果有理賠糾紛,100萬保額以下找保險索償投訴局免費處理,處理結果保險公司無條件接受,客戶不滿意還可以繼續上訴保險監理處甚至高等法院。所以,若不是“地下保單”,“香港保單不受內地法律保護”、訴訟費高、“成為孤兒保單”等風險,實已由修訂后的《條例》大大減小。
4.中國大陸保險業從產業結構到監管模式存在的問題,讓其可能變成“高危”產業
與香港保險業相比,中國大陸保險業存在的問題,如行業地位不高,口碑不好,誠信缺失,產品創新不足,缺少專業人才,制度不健全等,也在研究者的論文中以轉折式的語言,在“但是”之后頻繁出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也在今年早些時候談到,如果不改變保險行業的經營模式,繼續允許一些保險公司盲目擴張,最終有可能會導致中國保險行業風險越來越大。
當前中國保險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怪相”。例如,一些保險公司推出所謂“萬能險”,意在其無所不包;一些保險公司在保險代理經營的過程中,沒有履行法定的告知說明義務;還有一些保險公司實行“多元化經營”,利用商業銀行的經營網點推銷保險產品。如此種種,不僅導致保險公司風險徒增,更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和銀行的信用。喬新生認為,中國的保險行業,或正在出現“野蠻人”,他們只看到了中國金融的大趨勢,而沒有意識到提高企業經營水平的重要性。同時,這也反映出中國大陸在保險監管上面的嚴重不足。正如《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所提出的,中國需要“加強監管,筑牢風險防范底線”。
5.能夠在香港買的那些保險,或讓大陸居民在未來承擔更小的風險
就可以赴港購買的醫療險與疾病險,與在大陸購買的相應保險對比來看,后者或讓受保人在接受醫療服務和面臨未知的疾病困擾時,承受更大的風險。香港保險不但同等保額,保費更低,而且保障范圍更大。同時,內地是補償型醫療險,商業保險在理賠時,往往是只賠付基本醫保報銷后的余額部分;而香港醫療險設定理賠標準世界通用,不會抵消各單獨保險福利,不剔除社保額度,這些都使得香港保險對投保者對其未來生活中或將承擔的風險降得更低。
就醫療險來說,因為醫療產品屬于消費型險種,年費會隨受保人的年齡增長而增加。但是客戶可以選擇有一定免賠額的版本,以降低保費,這個設計比較適合內地有社保的客戶,因為免賠額內的金額賠償可以用內地的社保去覆蓋,超過免賠額的部分則可以用該高端醫療產品去索賠。就更為大家所熟知的疾病險而言,如患有癌癥等大病的情況下,內地保險公司多為“保死不保生”,保險公司給與一次性賠付,保險合同終止。但在香港,一次患病,可預支保額,保險合同繼續;如果再次出現重大疾病可再預支最高100%的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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