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遭央企污染絕收,僅有小學三年級文化水平的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農民王恩林,用16年時間與齊齊哈爾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化集團”)作斗爭。從法律受助者變成法律援助者,王恩林成了當地有名的“土律師”,幫不懂法的村民維權打官司。現在中國的土地污染十分嚴重,甚至超過了霧霾的危害。

微信頭像里的王恩林是二十幾歲的樣子。這張翻拍的黑白證件照里的年輕人,有著濃黑的眉毛,高高的顴骨,典型山東漢子的模樣。隨父親從“闖”到漫天飛雪的齊齊哈爾,從包干土建工程到承包卡車運輸,他曾是榆樹屯村的第一個萬元戶。
如今,他是村里“最沒錢”的維權代表。“如果沒有污染,我肯定還是我們村里的大富翁!”坐在村里月租50元的40平方米的平房里,王恩林咧嘴一笑。
在2016年12月底之前的十余年間,一座由齊化集團堆放的電石渣場形成的白色“山丘”,始終是榆樹屯村的“地標”。5米多高的“山丘”在陽光下亮得刺眼。
離428.6畝電石渣場不遠處,是一片2900多畝的水池,村里人稱之為“大水泡”。四五米深的水泡,一眼望到底,湛藍得與天空同色,卻幾乎看不到魚、鳥和草。村民形容“啥活物都看不著,靜得嚇人”。
對王恩林來說,16年前的春節至今記憶猶新。
2001年農歷大年三十,正聚在炕上打牌、包餃子的王恩林和周圍村民發現,他們的房子被淹了。零下30攝氏度的低溫下,幾百米外,齊化集團工廠排出的工業廢水冒著熱氣漫進了屋里,“年都沒過好”。
也正是這一年,齊化集團將聚氯乙烯項目擴大到年產8萬噸,每生產1萬噸聚氯乙烯,排放廢渣量約1.5萬~2萬噸。廢渣和漿產生量相應增加,開始和這個村子搶奪并不寬裕的耕地。
2001年春節的那場工廠廢水外溢實際僅淹了1畝多地。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獲得的一份齊齊哈爾昂昂溪區委會議紀要顯示,2001年4月24日召開的區長辦公會議確定,被淹沒的土地“長久不能利用”。
但讓村民不解的是,這次會議不僅沒有談及賠償,還“為了配合和支持企業生產”,同意該村與企業達成協議,在被淹1畝地的基礎上,再劃出428畝土地“租”給齊化集團,用來堆放“對土地造成污染”的廢渣,協議租期27年。
如今寸草不生的大水泡曾是村里的一等田。1948年,齊化集團建廠后便將該水泡作為納污水體。1988年,齊化集團征用榆樹屯村450畝耕地及844.4畝草原,在沒有任何防滲措施的情況下繼續用于排放污水。
這個協議書上稱共計1294.4畝的水泡面積,在1993年昂昂溪區土地管理局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卻變成了2972.7畝。
每提及被污染的土地面積數字,王恩林都一字一頓地讀到最后一個數字。
“根據198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縣級人民政府只有批準耕地3畝、其他土地10畝的權力,這個土地證屬于昂昂溪區土地管理局違規簽發!”這位僅有小學文化的泥瓦匠說。
2001年,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收到了一封匿名舉報信——信中稱榆樹屯村有428畝土地被違規用來堆放工業廢渣。這是王恩林第一次為村里的土地“出頭”,他用圓珠筆在一頁草稿紙上歪歪扭扭地寫出事情緣由,塞進齊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辦公室的門縫里后撒腿就跑。
“那時候還不敢署名,怕被報復。”讓王恩林沒想到的是,2002年7月,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對齊化集團租用428.6畝土地排污構成違法用地一事予以處罰,責令該集團補辦臨時用地審批手續,并處以30萬元罰款。
但罰款未改變428.6畝土地被用于排污的現實。如今15年過去,該集團仍未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
齊化集團前員工向記者透露,當時的齊化集團在齊市屬于納稅大戶。截至2005年,齊化集團已連續8年成為該市納稅第一大戶和特級安全企業,2004年繳納的稅金就高達1.3498億元。
絕收 “根本不用施肥,種上就能得果!茄子油黑油黑的,番茄紅得發亮!”說起以前自家屋前的黑土地,王恩林揮舞著手不停地比畫,臉興奮得通紅。
因“一五”“二五”時期的集中投入,齊齊哈爾一度是國家重點發展的重工業基地。位于榆樹屯村的齊化集團正是該市以大中型國有企業為骨干、以重化工業為主體的大工業格局中的重要一環。
粗放的重工業車輪碾壓下,是被忽視的慘重環境代價。
記者從昂昂溪區環保局了解到,1970年到1989年間,齊化集團采用汞法制堿,每年向水泡子排放60萬噸污水,其中含汞0.53噸,致使水泡子中平均含汞濃度為每升0.09~0.16毫克。1989年以后,排污量進一步增加至每年140萬噸。
村民眼見著齊化集團將電石灰水和電石渣排放到沒有任何防滲措施的428畝堆場,最深處達25米。呈堿性的電石渣不僅影響堆場地的土質,還會對周邊土地產生影響。
村民最初并不知道,伴隨工廠廢水流入同樣毫無防滲措施的水泡子,污染早已通過地下水在村里蔓延。
2007年,齊化集團被列入環保黑名單。這家于2005年并入中國化工集團的齊化工廠因治污設施未正常運行,成為國家環保總局該年第一批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一度被叫停整改。2008年,齊化集團停產,中國化工集團在附近新建廠房,改名為黑龍江昊華化工有限公司。
但污染造成的影響已無法挽回。
2000年后,王恩林承包的7畝土地和侄子王占勝的約30畝土地開始出現減產。
靠近大水泡和電石渣堆場的地方,曾讓王占勝自豪到腰桿兒筆直的25畝“一等田”再也長不出苗。據2012年榆樹屯村村委會開具的一份介紹信顯示,王占勝的30畝地種了三茬都沒長苗。種子沒變,肥料沒變,但水土已不是以前的水土。好不容易長出的玉米秸稈,像營養不良的孩子佝僂著腰,結出的極少數玉米棒不到一巴掌長。
村民董景陽不甘心,他不信以前那么好的地就“這么廢”了。在不出苗的第四年,他仍嘗試在耕地的高崗地上種了兩茬莊稼,結果依然顆粒無收。
如今的榆樹屯村已看不出昔日工業興盛時的模樣。白雪覆蓋的上千畝土地,看不出秧苗生長的痕跡。
讓王恩林痛心疾首的是,在無地可種的榆樹屯村,人們被迫出走。原本近3000人的村子,如今剩下不到一半人口,留下的多是老人、婦女和孩子,被化工廠帶來的污染“驅趕”到日漸減少的耕地上——從6000畝減到5000畝,再減到4000畝。
曾有媒體公開報道,2011年黑龍江省用全國約十分之一的耕地生產出全國四分之一的商品糧,養活了全國約六分之一的人口。在這片不斷向外輸出糧食的肥沃土地上,像王恩林一樣失去原本肥沃土地的人,并不在少數。
2014年4月,官方公布的首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全國有高達16.1%的耕地土壤污染超標,表層土壤中無機污染物含量增加比較顯著。其中,土壤污染問題較為突出的就包括東北老工業基地。
面對數千畝減產絕收的土地,“沒辦法”“認栽”“打不贏央企”是村民的普遍態度。但倔脾氣的王恩林卻不以為然。
“土地養了我們,可它不會說話啊,得有人替它爭這口氣!”王恩林義憤填膺。
維權 “你說工廠污染了土地,你有證據嗎?”最初因耕地污染與當地政府部門交涉時,王恩林不斷被官員反問這樣的問題。
“村里那么高的電石渣堆,幾千畝的良田種不出苗,不就是最直接的證據嗎?”王恩林說。
他走了很多彎路。不止一次,國家信訪局將王恩林等人的上訪訴求轉辦到黑龍江省,省里再轉到市里,市里再轉到區里,區里又轉回了村委會。“村干部得意地跟我說:‘你們上哪兒告都沒用,怎么告最后都會轉回我們手上。’”
“我只知道我有理,但不知道對方到底哪里違法,有沒有證據。”王恩林說。
為此,王恩林開始“死磕”法律。火炕邊狹窄的桌上擺著數十本法律書籍:《侵權責任法配套解讀與案例注釋》《民事訴訟法典》《最新損害賠償法律適用大全》《物權法》《民法通則》……炕頭的《新華字典》被翻遍了形。
在用上智能手機之前,王恩林有錢時買書,沒錢時就在書店“泡”上一天,偷偷抄下要用的法條,跑去復印店打印。為表示感謝,王恩林拎著一麻袋新鮮的玉米棒送給昂昂溪區法律書店的店員。
王恩林把和政府部門交涉稱之為“打架”,“是打嘴架,用法律武器‘打’!”王恩林家里堆成山的證據材料,“幾乎都是靠他‘打架’打來的”。
為了拿到土質被污染的證據,王恩林曾多次向當地環保部門提出檢測污染數據的要求,但始終沒有回音。他不斷往返于黑龍江省環保廳、齊齊哈爾市環保局、昂昂溪區環保局等各部門。
面對推脫,王恩林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條有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為什么你們連個檢測都不給我們做?”
2014年4月,在黑龍江省環保廳的要求下,齊齊哈爾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終于對水泡子的水質和底泥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底泥的總汞含量達1.6mg/Kg,PH值高達9.2。
王恩林對《土地管理法》的相關條款幾乎倒背如流。為證明當時村委會將428.6畝土地轉租給齊化集團長達27年涉嫌違法,2009年王恩林多次向有關部門申請查詢本村的土地規劃和使用現狀圖,遭到工作人員百般阻撓。他仔細查閱《物權法》并熟記在心:“《物權法》第十八條有明確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查詢、復制登記資料,登記機構應當提供。國土資源部2002年就制定了土地登記資料公開查詢辦法!你們為什么不讓我們查?”
對方被問得啞口無言,《1997年~2010年榆樹屯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榆樹屯土地利用現狀圖》兩份證據才如愿獲得。
昂昂溪區的政府官員都知道王恩林不好糊弄。“我們不懂法的人,經常被政府幾句話唬弄過去了,因為聽他們說的話,你雖然一方面覺得他說得不對,但另一方面又找不出他什么毛病。但老王不是,一般人唬不住他。”村民王寶琴說。
每次去“打架”前,王恩林隨身攜帶的包里總要放上相關的法律書籍,“防止對方耍賴,當場查閱對證,有備無患”。在一場有關428.6畝電石渣堆場的座談會上,王恩林一人與昂昂溪區多個政府部門負責人座談。座談中王恩林多次提及村內有大面積草原未經村民同意便被變更用途、開墾為耕地。
一名官員笑著說:“老王!你不懂啊!這草原就是我們國家的,不是你們的!所有草原都是我們國家的,你們沒權管!”
“領導您這么說不對!”王恩林當場表示不服氣,“草原雖然是國有的,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十三條規定,集體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確定給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國家所有的草原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我們村的草原其實是我們村集體使用和保護的!”
昂昂溪區環保局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王恩林懂法,他有權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我們肯定積極配合”。
推脫 但事情并沒有王恩林想象的那么順利。
他一度以為,污染事實如此清楚,短則幾個月,長則一兩年就能解決。沒想到案子一拖就是16年。
盡管大量耕地出現明顯減產,甚至絕收,當地農業部門卻始終拒絕提供書面官方鑒定結果,并拒絕向記者作出回應。
在8年時間里,王恩林都被當地法院以“訴訟主體資格不夠”等理由不予立案。
他百思不解:“我們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訴訟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沒有違法的地方,為什么不給我們立案?”王恩林說,“就算不給立案,也至少該我們一份書面的不立案裁決。可他們什么都不給,明明法律規定7天是回復期限,為什么我們這么多證據都不能被接受?”
如今,王恩林自己也說不清到底為何堅持這么久。
有村民質疑他是“為了錢”。但事實上,一審昂昂溪區人民法院判決齊化集團賠償55戶農民共計的82萬元,平均每戶不到兩萬元。而王恩林為了討要一張證據,來回的車費、住宿費、律師費、材料費等就至少花費1萬元。
對這個干泥瓦匠出身的農民來說,“做事就像蓋房子一樣,要有始有終”。
為了打官司,王恩林放棄了原來的生意,靠兒子一家接濟。并不富裕的家庭幾乎被王恩林這些年的“執著”擰干。
兒子王占凱提起父親,一臉的無奈和欽佩,他不是沒想過勸父親放棄,但“勸也沒用啊!我爸他就是那鉆進牛角尖的孫悟空,非要把尖給鉆破了才出來!”
王寶琴、吳寶春、楊振青、李殿奎、杜彥強、董景陽……和王恩林一樣看不慣耕地被毀的十幾個老人陸續加入到維權的隊伍中。
“我們這是個‘老年環保隊’。平均年齡60多歲,年齡總和接近1000歲,學歷水平總和卻超不出高中水平。”王寶琴自嘲。
年復一年,這幫“老家伙”在跟時間賽跑。
在白天不足8小時的齊齊哈爾冬天,7個老人約著凌晨4點集合,搭著吳寶春的二手五菱面包車,趕在政府上班前去“堵門”。
王恩林呼吸時從肺部發出嘶嘶聲,重度肺結核曾折磨他3年,但官司一直沒撂下。
最早和王恩林一起打官司的宋希平去世了。去世的前一晚,宋希平還在和王恩林通電話:“老王你再寫一份村里違規開墾草原的材料,我明天交到法院去!”
和王恩林同年的呂生,電話里問候的第一句永遠是“老三,最近身體咋樣”,之后再問案子進展。“沒他不行啊,他是我們的法律顧問!這案子沒他早就黃了。”
并非所有人都理解王恩林。
茶余飯后串門,有村民推門進來便說起風涼話:“你們打了這么多年官司,也沒見你們打贏啊!房子賣了!弄了那么多高利貸,欠了那么多錢!你說你們圖個啥!”
王恩林一臉正色:“不能這么說,官司打贏是遲早的事!”